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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员工被两男三次猥亵 六大疑点还查不查?

济南警方通报“阿里女员工被侵害”案:受害者被两男三次强制猥亵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

▲事发酒店


目前,这两人因涉嫌强制猥亵罪
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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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报用两千多字对部分细节

进行了还原

↓↓↓

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,涉嫌强制猥亵周某一次。

张某涉嫌强制猥亵周某两次,分别在餐厅和酒店

未发现周某被迫出差、被“灌酒”情况

周某与丈夫通话后选择报警。


▲事发餐厅


通告全文如下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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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图看懂侵害案时间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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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,不少网友直呼看不懂,并在事发的六个环节提出疑问:


1

已经下楼将要离开的王某文,为什么还会持有女方周某的身份证?之前还醉酒无法确认自己房号的周某,如何确认同意前台为周某办理其房间房卡?


▲酒店内部环境


2

王某文第二次进入周某房间,实施猥亵,并购买了避孕套后,为何在避孕套送达时分(28日0时)准备离开酒店却没有带走?又为何28日上午再次前往酒店取走避孕套并丢弃?

3

女方周某28日早上为何要联系27日就曾在饭店对自己实施猥亵的张某,并告知其房间号码?


▲就餐包房

4

28日早上,张某在周某房间超一个半小时,张某对周某实施猥亵后为何只带走了周某一条内裤,却将自己带到酒店的避孕套(未开封)留在酒店?

5

周某为何要先退房后报警,且当时只对王某文进行指控,而未提及张某?

6

8月4日,周某再次报警称张某猥亵,中间几天又发生了什么?



对于额外衍生的种种猜测,网友意见不一。


有人认为事到如今,无需继续深挖,只要知道女方是受害者就可以了。相信警方调查结果。




至于有些细节描述“不合常理”,网友认为,也许出于保护隐私,不方便公布更多。


不过还有一方的网友表示,希望案情公布再具体一些,不仅有助于消除争议,也可以减少舆论对当事人的伤害。


广视君答疑


广视君的看法是案情比较复杂,女方7月28日第一次报警,8月4号再次报案。
事情发酵上热搜(8月8日)到警方通报(8月14日),过去一周时间,我们等来了首次详细公布,两名男子难逃法网。对涉案男子的最终判决,我们拭目以待。


不过除了耐心等待,针对通报内容,广视君可以先解答网友的部分疑问。


一、强制猥亵罪和强奸罪有何区别?


《刑法》解析三点区别

↓↓↓


主观上

强奸罪:以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为目的;

强制猥亵罪:发生性关系之外的行为,如搂抱、亲吻等。


犯罪对象

强奸罪:仅为女性;

强制猥亵罪:不限性别,男女皆可为受害人。


客观行为

强奸罪:对妇女实施奸淫;

强制猥亵:未发生奸淫行为。


二、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拘留有何区别?

 

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,属于经公安机关初步判断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犯罪,而采取的一项比较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。

 

根据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,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:拘传、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、拘留、逮捕五种。





来源:广视新闻综合中国新闻网、极目新闻、济南警方、新浪微博

编辑:傅若娜

责编:薛颖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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